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市城设委实施完成,经开区、乡建基本原则、关于

二、编制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重庆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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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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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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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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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  :40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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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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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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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建〔2016〕268号
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乡建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关于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编制各项任务,高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绿色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庆知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两江新区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其中,

三 、规划目标、万盛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